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促进2016届尚未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
2016-07-15 10:48:00      发布人:李珠

教办学〔2016〕426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促进2016届尚未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促进2016届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当前,2016届高校毕业生已经离校,但仍有部分毕业生尚未就业,就业创业工作依然艰巨。能否促进这些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关系到毕业生对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更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落实“一把手”工程,书记、校长要靠前指挥,加强督促、指导,逐级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在摸清底数基础上,持续为这类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二、拓宽渠道。当前,我省大学生入伍征集工作正在开展,同时特岗教师招聘、选调生、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等各类基层项目正在启动和实施,各高校要安排专人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和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将基层就业项目的招募信息和参军入伍的有关政策精准推送给每一位尚未就业的毕业生,确保毕业生了解政策、知晓政策,主动到城乡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和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砥砺品质、增长才干、建功立业。

三、精准帮扶。要重点关心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精准岗位信息推送,做到精准帮扶。要主动与当地人社部门对接,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2016年7月11日

附件:教办学〔2016〕42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