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19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已截止)
2019-07-26 11:10:00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一、学院简介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具有65年办学历史,现有郑州花园路校区、郑州航空港校区以及漯河校区、信阳校区,占地面积712亩。学院现为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级文明学校、全国水利文明单位、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学院设有水利工程系、土木工程系、机电与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环境工程系等5个教学系40个高职专业,在校生9000余名,现有教职工519人, 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占30%,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75%,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6%以上,人才培养质量深得用人单位及社会赞誉。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纪委(监察处)和各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和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招聘38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主要岗位职责是教学、科研,根据工作需要,部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同时安排院内兼职从事技术服务或管理工作。详见附件1《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19年招聘教师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在高校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通过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网站及其他人才招聘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表(附件2、粘贴1寸照片)、证书、个人简历等资料发送至相关专业联系人邮箱(照片文件名:身份证号码—姓名,制作准考证用)。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学历+姓名+岗位。如:北京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研究生+张三+思政教师。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志愿。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开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拟于2019年8月7—8日在校园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自行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1.笔试。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在校园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公告。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满分100分。未参加笔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笔试后即进行(笔试现场通知)。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为试教、答辩,满分100分。试教内容由应试者自选本专业课程中的某一节重点内容(教案由本人设计,复印一式五份,面试前交面试专家)。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0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参加面试必备:手写签名的报名表和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装订

成册),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件、获奖证书原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验证后退还本人)。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按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我院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九)录取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安排体检、考察,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经历见习期12个月(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六、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合格者,予以聘用并实行人事代理,享受与我院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和管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学位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在学校限定时间内未通过学历学位认证的按不符合聘用条件处理。

  3.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学校网站和报名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5.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6.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我院具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调整招聘岗位及职数的权利。

  人事处咨询电话:史老师:0371—65821289(工作日),刘老师:0371—65821020(工作日)

  校纪委监察室:0371—65821185


  附件1.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19年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19年招聘教师报名表.doc